导读: 夫妻间限制人身自由,指的是对夫妻人身自由权即已婚夫妇参加社会活动,进行社会交往从事社会职业的权利作出限制的行为。以下行为可算限制人身自由: - 限制参加生产、工作:不允许对方参加正常的生产活动,或阻止对方从事社会性工作、特定社会职业,例如一方以各种理由阻拦另一方去上班、参加工作项目等,使对方无法正常参与社会劳动,这违背了男女双方并不因结婚而丧失参加社会劳动权利,以及已婚男女参与生产、工作权
夫妻间限制人身自由,指的是对夫妻人身自由权即已婚夫妇参加社会活动,进行社会交往从事社会职业的权利作出限制的行为。以下行为可算限制人身自由:
- 限制参加生产、工作:不允许对方参加正常的生产活动,或阻止对方从事社会性工作、特定社会职业,例如一方以各种理由阻拦另一方去上班、参加工作项目等,使对方无法正常参与社会劳动,这违背了男女双方并不因结婚而丧失参加社会劳动权利,以及已婚男女参与生产、工作权利平等的原则。
- 限制学习自由:这里的学习包括正规的在校学习、扫盲学习、职业培训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的学习。如果一方阻止另一方参加学习活动,如不允许对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课程、继续教育学习等,会影响对方文化素质和就业率的提升,也不利于其在家庭中与另一方处于平等地位。
- 限制社会活动参与:社会活动涵盖参政、议政活动,科学、技术、文学、艺术和其他文化活动,各种群众组织、社会团体的活动,以及各种形式的公益活动等。一方禁止另一方参加这些活动,比如不允许对方加入社团组织、参与公益活动等,就限制了公民人身自由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。
- 实施强制手段限制:采用拘留、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手段,剥夺或者限制对方按照自己意志支配自己身体活动的自由,如不顾及对方意志,强行使对方处于被管束之中;使用强制性手段,像实施捆绑、关押、禁闭等。若一方对另一方实施强制性的人身限制,禁止出门、持续监控或隔离等,且这种限制持续时间超过24个小时,便可能构成法律上的刑事犯罪,即非法拘禁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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